目前由於經濟景氣低迷,以上公園、綠地、園道等公開招標時低價搶標之風熾盛,廠商得標後並不認真維護管理,必待市府發現髒亂等缺失令其改善,始派工辦理,而市府人手有限,而公園則多達一八O座,難以兼顧週全。
建設局一度計劃採「有利標」方式,由廠商提出企劃,選擇企劃最為恰當之廠商辦理,以防止低價搶標,但經詳細考慮,認為流言可畏,可能引起外間種種揣測而未予採行。
為防止低價搶標建設局建立「計點制度」,廠商違反規定到達若干點時,即處以罰款,並在契約中明文規定,建設局認為加強考核明定罰則,不失為防止低價搶標之有效辦法。(12/18*1)
市府分類:公共建設
發布日期:2002-12-18
資料來源:http://www.taichung.gov.tw/8868/8872/9962/32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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