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工局召募志工的條件只要是身心健全、無不良嗜好,具服務熱忱者,都可以報名擔任義工,服務地點分勞工局、勞工服務中心二處,主要工作為擔任接待洽公民眾、引導、接受詢問、照顧協助老弱婦孺、協助書寫申請文件及各項活動支援工作等;或者在勞工服務中心擔任接待洽公民眾、引導、簡介服務項目及說明各項使用規定及活動(如才藝班、講演會)協助推動等。
服務時間以輪值排班方式,在勞工局服務者每班服勤三小時,上午班八時三十分至十一時三十分,下午班十四時至十七時。在勞工服務中心則每班服勤三小時,上午班九時至十二時,下午班十四時至十七時,晚上班十八時至二十一時,實施輪流排班(星期日、一休館)。
有意願的民眾即日起至三月三十一日止至勞工局索取報名表,填妥傳真(FAX:二二九一七三二)或寄送至台中市中區自由路二段五十三號二樓勞工局福利課收。如有疑問洽詢電話:22276516。(3/5*4)
市府分類:宣導活動
發布日期:2003-03-05
資料來源:http://www.taichung.gov.tw/8868/8872/9962/33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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